杨援宁组长在全省民政系统阳光民政建设部署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3-12-16 字号:[ ]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工程工作座谈会和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民政部门深化政务公开的做法经验,并对下一步在全省民政系统推进阳光民政建设进行部署。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工作部署。省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组织召开了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工程工作座谈会,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任泽民同志在会上发表讲话,对全省阳光工程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在教育、医疗、保障房等九大领域推进权力阳光运行。这里面,涉及民政工作的主要是村务公开和救灾资金监管等两项内容。厅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厅党组书记、厅长尚清同志亲自抓督促、抓协调,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指示,从我省民政工作实际出发,指明了建设现代大民政的方向,要求在全省民政系统打造贴心民政法治民政阳光民政。其中,阳光民政建设由驻厅纪检组牵头负责,内容也拓展到阳光救灾、阳光村务、阳光救助、阳光养老、阳光殡葬、阳光福彩等六项。5月底,省厅已制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阳光民政建设的意见》。各有关处室行动也很迅速,分别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刚才,厅机关六个处室的负责同志又对阳光民政各项业务进行了具体指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各级民政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从全省民政系统的情况看,各地在推进阳光民政建设上也有很多富有特色和成效的工作,这次会议我们邀请舟山、义乌、海宁等3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我认为讲的都很好,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参考、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阳光民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推进阳光民政建设,是厅党组提出的三个民政建设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优化民政事业发展环境、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建设现代大民政,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推进阳光民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一,推进阳光民政建设,是服务保障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省民政事业呈现迅速发展势头,民生保障的覆盖面更广、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基层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取得了新突破,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得到了新加强,2011年全省民政事业资金已突破100亿元大关。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必然给我们带来一些新的挑战和课题:一是民政资金投入规模迅速扩大,监管责任日益加重;二是民政工作范围不断拓展,风险环节随之增加,监管难度加大;三是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对民政事业参与的热情越来越高,民政工作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因此,我们必须紧跟民政事业发展的步伐,紧紧围绕民政惠民政策、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扎实推进阳光民政建设,为推进民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二,推进阳光民政建设,是践行民政为民理念的具体行动。民政事关民生福祉,连接千家万户,一直以来就是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是百姓疾苦的体察者,是群众生活的贴心人。推进阳光民政建设必须始终遵循民生为先、服务为本,从群众最希望办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把阳光民政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只有紧紧围绕民政领域中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的办法推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解决,以公开的手段推动服务理念和工作方式的转变,才能更好地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群众切身感受到阳光民政建设的成效。
  第三,推进阳光民政建设,是加快构建民政惩防体系的有效手段。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反腐倡廉最有效的措施。当前,我们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在基层民政部门,一些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问题时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运行缺乏透明度、办事不公开,人民群众难以实施有效监督。推进阳光民政建设,有利于解决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利于从体制机制上对民政权力运行、民政资金使用予以约束,以公开透明促进规范管理,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好阳光民政建设各项工作
根据厅党组的部署,今年要重点围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养老、殡葬、福彩等六项内容,稳步推进阳光民政建设,争取通过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阳光民政建设全覆盖。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阳光民政建设的意见》和有关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完善制度、务求实效,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信息量,着力强化对民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一)深入推进阳光救灾建设。推进救灾资金使用阳光运作,公开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推进救灾资金分配阳光运作,公开资金分配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推进救灾资金发放阳光运作,公开资金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时段、救助金额,确保帐实相符,直补到户;推进救灾资金管理阳光运作,完善资金监管制度,确保管理规范,监督有力。
  (二)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建设。结合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组织实施好浙江省阳光村务工程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阳光村务规定的范围、程序、形式、时限等要求,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健全阳光村务组织,实行村民监督、监委监督、上级监督、审计监督等,经常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形成监督合力。
  (三)深入推进阳光救助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加强社会监督。规范基层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审批回避机制;抓好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公示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运行高效安全。
  (四)深入推进阳光养老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阳光建设,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推进养老服务专项资金阳光使用,规范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促进养老服务社会资源阳光分配,让社会老人公平、公正享用社会公共资源,确保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优先享受养老服务。
  (五)深入推进阳光殡葬建设。以完善规章制度为基础,完善阳光殡葬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坚持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公开制度,推动殡葬服务全程阳光化。认真开展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价格专项清理检查,坚持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分开,并向社会公示,推广清单式服务,所有选择性服务必须实行自愿选择。进一步规范公墓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公墓价格管理办法。
  (六)深入推进阳光福彩建设。深入贯彻《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按照诚信、公正、廉明、守规的行业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福利彩票发行制度、销售管理、开奖兑奖、公益金使用、设备采购、项目建设等公开、透明、阳光运作,主动接受彩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牢固树立公益、慈善、健康、快乐、创新的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福彩工作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全省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阳光民政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厅党组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权力、解放职能,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为原则,扎实推进阳光民政建设顺利开展,确保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纪委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作为阳光工程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抓好督促协调。省厅已明确成立阳光民政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尚清同志亲自挂帅。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厅办公室、人事处、厅直属机关党委、计财处、驻厅监察室、救灾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社会救助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事务处、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驻厅监察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级民政部门都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阳光民政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扎实推进阳光民政建设有序开展。今天,11个市局纪检组的负责同志也都到会了,大家回去后要及时向局党组(党委)汇报会议精神,尽快把这项工作启动起来,并在75日前将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报省厅备案。
  (二)重点推进,彰显特色。经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和各市民政局推荐,我们研究确定了25个县(市、区)民政局作为阳光民政建设的重点推进单位,文件已经印发给大家。这些单位在阳光民政建设方面都有一定的基础、一定的特色,今天也把大家请来一起参加会议,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推进阳光民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希望各重点推进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实践探索和总结提升,注重结合务求工作实效。一是要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完善民政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的回避等制度;二是要与推动当前民政工作相结合,联系本单位实际,着重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三是要与打造阳光民政品牌相结合,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积极打造富有地方民政特色的项目品牌;四是要与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不断健全重大决策公开、行政审批公开等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建设,积极推进阳光民政长效机制建设。总之,各重点推进单位要发挥好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示范引导的作用,努力把重点推进单位建成示范单位,为全省民政系统开展阳光民政建设树立标杆,以点上经验的培育完善,推动面上工作的整体提升,努力形成点面结合、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
  (三)加强指导,注重创新。推进阳光民政建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厅机关有关业务处室要加强对阳光民政建设的工作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层层进行宣传动员,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前段时间,厅救灾处、基政处分别召开专项会议,对阳光救灾阳光村务的组织实施进行了业务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各有关处室都要举办业务培训班,加强具体业务指导,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明确阳光民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各地民政部门都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规定动作同步开展、落实到位。同时,也要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在自选动作上做文章,特别是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通过开展阳光民政建设,积极创新、创优工作载体和方式,着力打造具有民政特色的品牌工程。一是通过总结民政系统干部群众的实践经验,把群众的创造提升为阳光民政的品牌;二是通过培育、鼓励系统干部群众的创新创优,打造阳光民政的品牌;三是把经过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制度、规定,通过制定行业的标准、规程,以此推广阳光民政的品牌。今年年底,省厅将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十大阳光民政项目品牌评选活动。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以推进阳光民政建设为契机,针对工作中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漏洞和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努力实行权力规范、公开、透明工作目标,不断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点健全三项制度:一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开机制,逐步扩大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均要做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公开制度。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特别是对保留、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公开办理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收费依据、标准和监督渠道。要进一步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全面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三要建立健全执法权公开制度。要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梳理审核职权,编制职权目录,明确权力行使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建立健全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坚持注重实效,不能为公开而公开。一是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严格按照省委和厅党组的要求,主动、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实际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全面真实地予以公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的期限、方式和标准格式,推进公开的规范化,让老百姓看得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开时限要及时、有效。对于实行阳光操作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确权、明责、定规程,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项目、内容、范围、申报、形式等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当前,要特别注意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对网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三是公开形式要丰富、创新。要按照面向群众、方便群众的原则,坚持传统方式与新型方式并举,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的平台作用,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公开载体。要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时效性、提高影响力。
  (六)加强宣传,严格考核。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总结、推广阳光民政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扩大影响、打响品牌。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益做法,并及时加以提炼和概括,上升为普遍性的要求和方法,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同时,要加强对阳光民政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公开工作效果不明显、社会群众不满意的,要积极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要把阳光民政建设列入年终对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和市、县民政局的考核内容,年中要组织检查,年底进行考核,切实防止阳光民政建设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推进阳光民政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厅党组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为我省全面打造现代民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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