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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侯出席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成立大会 并对明年民政工作作了通报
发布日期:2018-01-02 字号:[ ]

12月29日,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杭州召开,来自全省各地的会员代表和专家学者100余人参加。浙江省民政厅厅长王剑侯出席并讲话。厅领导江宇、陈家耀到会指导。

王剑侯在讲话中指出,浙江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是全国首个以推动民政事业整体发展为目标,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地方性社会团体,这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弘扬红船精神的一项创新举措。他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成立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有利于发挥浙江社会力量参与这个最大优势,促进民政事业均衡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多的民政贡献。他说,浙江是社会组织大省,尤其是民政领域的各类社会组织表现十分突出,成立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有利于汇聚多方力量,承担起更多民政民生领域的社会责任。

王剑侯强调,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解决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生力量。作为全省性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一要认清使命,找准工作定位。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坚持“改善民生,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使命宗旨,及时转变工作思路,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优化服务功能,实现自我发展。要围绕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服务群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推进民政民生事业发展,成为政府和群众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二要拓展服务,坚持创新发展。坚持服务立会宗旨,积极为会员提供各类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协会真正成为共建共享的“会员之家”。要勇于创新、善于创新,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努力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要抓住政府简政放权、职能转移的机遇,拓展功能,壮大队伍,提升能力,参与基层治理,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积极贡献。三要科学管理,依法依规办会。要坚持高起点办会、高标准要求,确保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把协会建设成为运转协调、工作有序、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自律组织。要完善工作标准,加强人员培训,打造专业化服务队伍。同时,还要加强诚信建设,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会员、登记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王剑侯在会上还通报2018年民政工作打算,这些与促进会未来的工作息息相关。他说,民政事业是一项光荣的事业,也是大家共同的使命。新时代的民政工作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红船精神”,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2018年,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开展信息化水平突破年、养老服务提升年、社会组织创新年、基层民政基础夯实年“四个年”活动为抓手,高质量推进民政工作均衡充分发展,进一步强化民政系统党的建设,确保整体工作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社会救助工作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在聚焦、精准上下功夫,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确保群众的关键小事一件一件落实好。要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的优势,强化政策制度的顶层设计,实现养老产业“从无到有”向“从有到好”的转变。要推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区志愿者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新任会长金常明在会上表示,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必将忠实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服务浙江民政工作,发展浙江民政事业,为高水平建设浙江民政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由省社会福利协会、省社会福利企业协会等五个社团共同发起,宗旨是服务浙江民政工作,发展浙江民政事业,为高水平建设浙江民政事业贡献力量。业务范围确定为从事民政事业的政策和理论研究;开展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提供相关领域的咨询服务和项目监督评估;从事民政领域的公益慈善活动;与其他社会组织进行交流合作;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工作任务。

会上,通过了章程、财务管理规定等,选举产生了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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